2025年2月25日 星期二

2.26 !!

自2月18日因為FB遭到不明原因停權,向FB與IG申訴,至今已經將滿十天,仍未見回應。看來很難取得使用權的恢復,無法轉移個人動態回顧。過去在FB的貼文、照片,因此遺留在FB。因爲IG而牽連FB,停權FB的措施匪夷所思(況且那不是我的IG帳號),或者說「停權」的手段,是收割使用者網路文件的惡劣、合法的方案。

~2025.2.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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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18 致 數位發展部

致 數位發展部(FaceBook遭不當停權): FB被停權的原因,是因為在2025年2月18日收到訊息,提到有IG的陌生帳號(votagclarkjames)違反規則,因此我的FB帳號遭到停權。但是,那並不是我的IG帳號與名稱,我的FB帳號卻因此牽連,遭到停權。(詳見夾帶檔案的照...